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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環保自然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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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岡區崇璞園申請使用簡介

  • 最後異動時間:2012-09-21
  • 發布單位: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台中市神岡區公所樹灑花葬申請使用注意事項

一、   使用樹灑花葬設施,應填具申請表,檢附申請人現戶戶籍謄本、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受葬者之死亡證明、受葬者除戶謄本火化許可證明至(地址:台中市神岡區圳堵里神清路344-1號,電話:04-25631345)提出申請。

二、   受理申請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三、   民眾至現場選擇穴位時,不可選擇樹種其穴位由公所指定。

四、   實施樹葬之骨灰應經骨灰再處理設備處理後裝入台中市神岡區公所提供或認可不含毒性成分且可於一年內腐化之環保容器,埋入深度需超過45公分,埋入後地面需保持平整。

五、   實施灑葬應於灑葬區掀起約一公尺平方之草皮,將骨灰平均灑落後覆植草皮。

六、   實施樹灑花葬埋入時,須通知公墓管理員,並依穴位位置埋入。

七、   樹葬區係採循環利用及管理,並製作名冊登載受葬者之姓名資料,不得私自設置任何標幟或設施,且不得焚燒或放置香燭紙錢等祭品。
 

相關圖檔
樹葬2 樹葬3
樹葬1 樹葬10
樹葬4 樹葬8
樹葬6 樹葬7樹葬9 樹葬5

以上資訊來源完整轉載自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 便民服務:
http://www.shengang.taichung.gov.tw/ct.asp?xItem=155210&ctNode=6671&mp=1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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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樹葬區介紹及申請作業說明

壹、本所樹葬區介紹:
        本市為推動樹葬植存,提供市民優質之殯葬設施,九十五年於台中市大坑30公墓甲區規劃一並命名為「歸思園---大坑樹葬植存區」,全區佔地約0.6公頃,採循環利用方式,不得私自設置任何標幟及設施,且不得焚燒或放置香燭紙錢等祭品。樹葬植存區種植有龍柏、含笑、羅漢松、福木、桂花、紫 梅、雞蛋花、大花紫薇、五葉松等樹木。
        樹葬植存為政府推動之環保葬法,得以回歸自然,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申請者必須將先人火化並經研磨再處理之骨灰裝入環保容器(環保容器由本市生命禮儀管理所提供),再埋入樹葬區本所指定之位置。

貳、申請所需證件:
        一、死亡證明書正本1份。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提供身分證正本查驗)
        三、申請人私章。
        四、委託第三人代辦時,應備附申請人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及私章(請提供身分證正本查驗)。
        五、樹葬時應繳交火化證明書。
        六、亡者除戶謄本。

參、申請手續:
        一、申請人備妥上述文件資料後於上班時間,至本所第三組辦公室(臺中市西屯區西平北巷1-12號)辦理。
        二、申請人或受託人填寫樹葬申請書
        三、本所核給樹葬許可證明書。
        四、樹葬時應繳交火化證明書。

肆、樹葬植存使用規費:
        亡者死亡時設籍於台中市,樹葬區使用規費為新台幣6,000元;亡者非設籍於臺中市者,按前述標準5倍收費。

伍、實施作業說明:
        一、實施樹、花葬之骨灰應經研磨處理後,裝入本所提供之容器。
        二、實施灑葬應於灑葬區掀起約一公尺平方之草皮,將骨灰平均灑落後覆植草皮。
        三、實施骨灰拋灑植存時須通知本所派員監督依指定位置埋入。
        四、骨灰拋灑植存區域係採循環利用,嚴禁私自設置標幟或設施,且不得焚燒或放置香燭及紙錢等祭品。

陸、樹葬區相片:

         樹葬景觀圖1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2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3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4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5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6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7點圖放大    樹葬景觀圖8點圖放大   


以上資訊來源完整轉載自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 > 樹葬專區:
http://mortuary.taichung.gov.tw/TCFWEB/Web/TreeBurial.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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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植存服務須知

一、申請窗口:                            

 

 

一般民眾申請須知

申請人資格

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或接受死者生前委託者。

(受託人應攜帶委託人之身分證影本、印章及書面委託書)

申請人須知

(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火化許可證或證明書影本。                  舊往生者另加遷葬證明(資格:須戶籍設在新北市者)

(2)申請人與亡者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3)申請人親至申請窗口,辦理骨灰植存備查申請程序,同時領取骨灰盒與骨灰袋(免費提供);植存日期確認後請傳真報告書到生命園區服務部。

    (詳情請參考:二、服務窗口)

(4)火化後之骨灰,需經再研磨處理方可植存,植存為完全免費服務。

5)實施植存五日前,請聯絡植存服務窗口。(詳情請參考:二、服務窗口)

申請時間

週一-週五  08:00~17:00  週六  08:00~16:00

申請諮詢電話

(02) 2257-1207 分機128

傳真

(02) 8252-1344 

申請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新北市政府公立殯儀館)

植存地點

新北市立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半嶺子小段三四二地號土地

其他事項

骨灰已於外縣(市)再處理者:

應備骨灰再處理之證明文件,至新北市政府公立殯儀館辦理。

骨灰已火化,未經研磨者:

當地縣(市)政府無骨灰研磨設備者,應備當地縣(市)政府核發之火化許可證明,至新北市政府公立殯儀館服務中心申請骨灰研磨;於辦理骨灰研磨當日,再將骨灰送達新北市三峽火化場免費研磨。

(三峽區介壽路三段2601號昇華園櫃台  電話:02-86765555

骨骸(撿骨或黃金甕):需經火化及再處理,方可植存。(新北市政府公立殯儀館火化場火化費用:外縣(市)者,以新北市民之三倍金額計費。)

百日後再申請植存者,受理名額每月5名,每年60名為限。

海外民眾申請須知

應備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火化證明文件及翻譯社翻譯之文件正本向新北市立殯儀館提出申請(若為中國大陸文件,需經海基會驗證),其餘申請須知同上。

 

二、服務窗口

 

 

 

 

 

 

 

 

申請人資格

 持有新北市政府核發報告書者。

申請人須知

(1)於接到館方通知植存日期後,請立即傳真報告書到新北市立金山環保生命園區服務部,再請電話與服務部聯絡是否收到報告書。

(2)請於植存前五日再與服務部確認,來參與植存車輛的車號及人數。

(3)植存當日,申請人持報告書、切結書及身分證明,依約定時間到達本服務部完成文件驗證手續,並遵循法鼓山佛教教育園區入山規定。

(4)本區服務人員引導完成植存程序。

服務時間

週二~週日  09:00~15:00

服務部電話

(02) 2408-2665

傳真

(02) 2408-1832

服務部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三界里七鄰法鼓路555號(法鼓山佛教教育園區)


以上資訊內容轉載自
法鼓山關懷院 - 生命園區>新北市金山環保生命園區植存服務須知 : http://web.ddm.org.tw/main/news_in.aspx?mnuid=1519&modid=419&chapid=84&nid=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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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環保自然葬」?


所謂的環保自然葬,指的是當人死亡後,以火化的方式將遺骸燒成骨灰,之後不做永久的設施、不放進納骨塔,亦不立碑、修墳。文言一點的說法是:「讓遺體化作春泥、回歸大地,避免環境的破壞,節省土地的資源,提昇殯葬文化及人的精神內涵。」。

91年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即針對環保多元葬法予以倡導規範,並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公墓外實施骨灰拋灑植存之相關規定,101年修正公布之殯葬管理條例就環保自然葬之規範如下:

(一) 殯葬管理條例第2條第11款規定:「樹葬: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之安葬方式。」。

(二) 第18條第4項、第5項規定:「專供樹葬公墓或於公墓內劃定一定區域實施樹葬者,其樹葬面積得計入綠化空地面積。但在山坡地上實施樹葬面積得計入綠化空地面積者,以喬木為之者為限。實施樹葬之骨灰,應經骨灰再處理設備處理後,始得為之。以裝入容器為之者,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腐化且不含毒性成分。」。

(三) 第19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會同相關機關劃定一定海域,實施骨灰拋灑;或於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區域範圍,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前項骨灰之處置,應經骨灰再處理設備處理後,始得為之。如以裝入容器為之者,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腐化且不含毒性成分。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之區域,不得施設任何有關喪葬外觀之標誌或設施,且不得有任何破壞原有景觀環境之行為。第一項骨灰拋灑或植存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四) 《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依本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劃定之一定海域,除下列地點不得劃入實施區域外,以不妨礙國防安全、船舶航行及漁業發展等公共利益為原則:一、各港口防波堤最外端向外延伸六千公尺半徑扇區以內之海域。二、已公告或經常公告之國軍射擊及操演區等海域。三、漁業權海域及沿岸養殖區。」。

【註】:環保葬的儀式、流程:
民眾只要備齊相關証件(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就可以到有辦理環保葬的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沒有資格限制,往生者不必要是該縣市市民、也不必一定要是往生後多久之前才能申請。

現行環保葬,在人往生之後到安葬之前,所有的殮殯奠等喪葬儀式其實和一般葬法都是相同的。但是會選擇還保自然葬的人,多是具有自主意識的人,於生前已為自己規劃喪葬禮儀,或是舉辦生前告別式,其方式是很多元的。

 

什麼是環保自然葬  
 
二、聽濤枕綠-「環保自然葬法」的態樣與作法


環保葬法可分樹葬灑葬海葬花葬等,說明如下:

(一) 樹葬與花葬:

樹葬花葬是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於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之安葬方式。實施樹葬之骨灰須經研磨裝入容器,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自然腐化,且不含毒素成份。目前多使用玉米澱粉做的、可分解的骨灰罐。

(二)海上骨灰拋灑(海葬):

海葬是將研磨處理過之骨灰(或裝入無毒性易分解材質之容器)拋灑於政府劃定之一定海域。火化後的骨灰,需經過再處理,使其成為小顆粒或細粉,目前的作法是用雙層環保袋包裹盛裝,並加入五彩石增添重量,當船行駛至外海,由家屬為亡者做最後祝福祈語後,將環保袋伴隨鮮花拋向海中,於眾人默禱下,目送骨灰沉入海中。

骨灰撒海,衝破了傳統的「入土為安」觀念。「人從自然中來,又回到自然中去」,海葬是繼墓葬以後的重大改革,是人類思想的一大躍昇。台灣地區四面環海,海葬若能慢慢蔚為風氣,將是未來台灣殯葬文化另一特色。

(三)(公墓內)骨灰拋灑、(公墓外)植存:

在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花園或森林,以拋灑或埋藏骨灰之方式進行,不立墓碑不設墳,不記亡者姓名,以供永續循環使用,並彰顯人於往生後一律平等之觀念。
環保自然葬法符合環保又節省墓地,想想看,在看似公園的墓地,其中開滿玫瑰、櫻花、山茶、杜鵑、海芋等花朵,到處長滿樹林,蒼翠蔭天,不見一絲黃土,如此景象對於逝者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安詳!人死後,終究黃土一壞,予其讓蛆蟲啃食,倒不如火化成灰,回到大自然的懷抱,無論是樹葬、灑葬海葬花葬,都是透過大自然的洗禮,讓生命經火化銳變,而脫胎換骨,浴火重生,來的自然,走的輕鬆安祥!


三、國人葬俗觀念的轉變及「環保自然葬」目前推動成果


臺灣地狹人稠,本不鼓勵土葬,本部近年來積極推動提高火化率,引導民眾改善殯葬行為,據統計,我國遺體火化率由82年的不到五成(45.87%),至101年已提升至九成(92.42%),顯示民眾喪葬觀念隨政府宣導及時代進步已有大幅改變。
隨民眾對遺體火化的接受度提升,火化塔葬已成主流,惟目前公立納骨塔位單價約5至10萬元,私立納骨塔位單價由數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不等,且永久佔用土地資源,為使環境永續發展,推動樹葬海葬環保自然葬乃成為本部政策方向,以達「節葬」&「潔葬」-改良葬俗之目標。

目前全國可實施骨灰樹灑葬之公墓計有25處,據內政部民政司統計,自92年至103年3月為止,我國於公墓內實施樹灑葬者服務9,020位。目前全國可辦理海葬之縣市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自90年至103年3月底,已服務945位,顯示經本部推廣多年,環保自然葬在都會區已逐漸受民眾認同。民眾若希望進一步瞭解環保自然葬法或詢問相關事宜,請逕洽各縣市殯葬主管機關查詢所需資訊。

公墓外植存,共有新北市法鼓山「金山環保生命園區」及新北市「三芝櫻花生命園區」2處。
「金山環保生命園區」由新北市政府委託法鼓山設置管理,自96年11月24日啟用至103年3月,植存者共3,076位(聖嚴法師植存登記為308號)。「三芝櫻花生命園區」係於102年4月22日啟用,植存者已有146位。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2014-06-18 14:39:47
以上內容轉載自 內政部 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環保自然葬介紹

mort.moi.gov.tw/frontsite/cms/newsAction.do?method=viewContentDetail&iscancel=true&contentId=MjQ1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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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3年7月底,全國可實施環保自然葬地點
公墓內已有27處,公墓外2處,服務民眾累計已上萬名。
全國公墓內目前可實施骨灰樹灑葬地點  

以上資訊來源轉載自 內政部 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環保自然葬
210.69.35.133/frontsite/nature/newsAction.do?method=viewContentList&siteId=MTAz&subMenuId=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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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流程

(1) 海葬前,骨灰需經再研磨
(2) 骨灰應放入可分解且無毒性之環保骨灰盒(/袋)
(3)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海葬申請,並依規定辦妥出海登記
(4) 確定海葬日期(須考量天候因素,秋冬浪大海象不穩,應慎選舉辦,並應避開颱風期間)。
(5) 搭乘遊艇至法定可拋灑骨灰之海域(骨灰拋灑地點應避開《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所規定不得拋灑骨灰的海域)。
(6) 當船行駛至港口防波堤外6,000公尺以上之合法拋灑骨灰海域,恭敬將骨灰盒(/袋)灑入海中。
(7) 記錄骨灰拋灑地點的經緯度,以便日後追思。
(8) 拋灑骨灰後,拋撒些許花朵、花瓣或花束,取代焚香及燒冥紙。
(9) 眾親友默禱祝福,恭送骨灰沉入海中,圓滿完成海葬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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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國可辦理海葬之縣市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自90年至103年6月已服務104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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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自97年起,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共同辦理「縣市聯合海葬」。
103年預計舉辦之場次為3/21、5/14、7/15、9/24,參加之家屬一律不收取任何費用,詳細活動資訊請洽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以上資訊來源轉載自 內政部 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環保自然葬-海葬
210.69.35.133/frontsite/nature/newsAction.do?method=viewContentDetail&iscancel=true&contentId=Mjcy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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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存、樹花葬、海葬申請辦法

環保葬 讓生命價值永存

民眾申請作業
申請時間
* 1.海葬: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到下午5時,隨到隨辦。(海葬時間於每年5月至9月間)。
* 2.骨灰植存: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到下午5時,隨到隨辦。
* 3.報名電話:(02)2257-1207轉128
* 4.報名地址: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06號)。

申請人
* 家屬或受託人(法鼓山植存,限直系血親親自辦理)。

應備資料
* 1.由受託者(或代辦業者申請),需填具骨灰拋灑植存委託書
* 2.填寫切結書。
* 3.填寫新北市政府骨灰拋灑植存實施報備書
* 4.身分證及印章(家屬自行申請、代辦業者或受委託申請者均可)。
* 5.新亡者(百日內):請備死亡證明書火化許可證
* 6.舊亡者(超過百日):請備起掘證明出塔證明、亡者除戶證明。(法鼓山植存,舊亡者僅限新北市民辦理)。

如何辦理海葬作業
* 1.新往生者或由墳墓起掘出之骨骸,須先辦理遺體火化,並申請『骨灰再處理』。
* 2.已火化完成但未研磨的骨灰,需申請『骨灰再處理』。
* 3.殯儀館提供骨灰袋海葬盒各1個,以裝研磨後之骨灰用。
* 4.裝盛好之骨灰,由家屬確認無誤後,暫厝於殯儀館之火化場,由火化場暫時保管。
* 5.於海葬舉行當天,由殯儀館火化場安排統一運送至海葬會場,由家屬逐一領取海葬盒

如何辦理骨灰植存作業
* 1.新往生者或由墳墓起掘出之骨骸,須先辦理遺體火化,並申請『骨灰再處理』。
* 2.已火化完成但未研磨的骨灰,需申請『骨灰再處理』。
* 3.提供骨灰袋植存盒,以裝盛研磨後之骨灰用。
* 4.裝盛好之骨灰,由家屬確認無誤後領回保管。
* 5.由殯儀館聯繫金山環保生命園區(法鼓山)、三芝櫻花生命園區確認可進行植存之日期,並通知家屬於當日自行將骨灰攜至園區進行植存

Tips
業務承辦窗口電話:
殯儀館服務中心:(02)2257-1207轉128
法鼓山:(02)2498-7171轉1378或(02)2408-2665

本頁內容轉載自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環保自然葬法-各項環保葬法申請流程
http://www.ca.ntpc.gov.tw/Editors/DATA_PageNode/net/upload/2014-09-15/7385d2f6-3db6-4bd2-b4e0-2d4853274f0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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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師父 致力推廣的環保自然葬理念,今已化現為一片風聲鳥語中的自然地淨土;「台北縣立金山環保生命園區」於96年11月24日正式啟用。
目前開放所有民眾申請使用,不限設籍地,費用全免。

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半嶺子小段342地號土地(法鼓山佛教教育園區內)
02-22571207#128



環保自然葬
是指將遺骸火化為骨灰,骨灰經再研磨處理後,於政府劃定之區域內進行樹葬骨灰拋灑,之後不做永久的設施不入塔不立碑不設墳不記亡者姓名。為使環境永續發展,期望民眾一同響應環保自然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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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國公墓內已可實施骨灰樹葬灑葬之地點計有28處,自92年至今已辦理19,641位 (資料統計至104.12.31)

縣市別 項次 經費
來源
名稱 資格限制 收費標準 電話 地址 啟用年度 使用狀況 備註
臺北市 1 自辦 富德公墓「詠愛園」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2-87329711陳鼎湘先生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190號 92.11.10 8,033位 自101年底不再開放灑葬
2 自辦 軍人公墓「懷樹追思園」 限亡故現役軍人/榮民(及其配偶) 免費 02-27851686#10、11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路三段130號 95 191位  
3 自辦 陽明山第一公墓「臻善園」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2-28922690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路220號 102 1,245位  
新北市 4 本部
補助
新店區公所四十份公墓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2-22178433
02-29112281#1005
新北市新店區翠峰路102號 93 95位  
桃園市 5 自辦 楊梅市生命紀念園區「桂花園」樹葬專區 不限設籍地 本市免費;
外市$5,000/位
03-4783683#16王先生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南路800巷41號 102.1 326位  
苗栗縣 6 本部
補助
竹南鎮第三公墓「普覺堂」多元葬法區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37-584343 苗栗縣竹南鎮和興路2號 96 75位  
臺中市 7 自辦 大坑區第三十公墓「歸思園—大坑樹灑花葬區 不限設籍地 本市$6,000/位;
外市$30,000/位
04-24624375 臺中市大坑區東山路天星別墅後面(/光正國小對面) 95 1,536位 總數576個穴位,可重複使用
8 本部
補助
臺中市神岡區第一公墓崇璞園 不限設籍地 本市$6,000/位;
外市$30,000/位
04-25631345 台中市神岡區神清路344之1號 101.1.6 690位  
南投縣 9 本部
補助
鹿谷鄉第一示範公墓 不限設籍地 $3,000/位 049-275-5313 南投縣鹿谷鄉中正路一段236巷3號 101 102位  
彰化縣 10 本部
補助
埔心鄉第五新館示範公墓 不限設籍地 本鄉$6,000/位;
外鄉鎮$9,000/位
04-8296249#28
0925-769-175
謝先生
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段583-39、583-40地號 100 4位 總數214個穴位,可重複使用
雲林縣 11 本部
補助
大埤鄉下崙公墓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5-5913498 雲林縣大埤鄉尚義村頂巷1-15號 101.5.9 62位 總數230個穴位,可重複使用
12 本部
補助
斗六市九老爺追思生命園區 不限設籍地 本市$6,000/位;
外縣市$12,000/位啟用1年內半價
05-5336582 雲林縣斗六市斗六市永興路53巷51號 104.8.10 10位  
嘉義縣 13 本部
補助
溪口鄉第十公墓 不限設籍地 本鄉$5,000/位;
外鄉$10,000/位
05-2695950#29、11 嘉義縣溪口鄉溪口段410號 96 12位  
14 本部
補助
阿里山鄉樂野公墓 不限設籍地 (訂定中) 05-2562547#142
0937-650-690
洪先生
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56號旁 102.1.31 127位 目前先推動無主墳樹葬
15 本部
補助
中埔鄉柚仔宅環保多元化葬區 不限設籍地 $6,000/位 05-2533321#261~263 嘉義縣中埔鄉同仁村23鄰柚仔宅78之7號 102.7.26 188位 目前先推動無主墳樹葬
臺南市 16 本部
補助
臺南市大內骨灰植存專區 不限設籍地 $3,000/位;啟用後3年內開放全國民眾免費申請使用。 06-2144333#204廖先生 臺南市大內段2759、164-1地號 103.3.26 410位  
高雄市 17 本部
補助
旗山區多元化葬法生命園區(景福堂) 不限設籍地 $20,000/位 07-6628467 高雄市旗山區東昌里南寮巷1-1號 99.1.23 372位 總數400個穴位,可重複使用
18 自辦 燕巢區深水山樹灑葬區「璞園」 不限設籍地 103~105年高雄市民免費;外縣市樹葬$9,000/位 07-6152424
0910734021陳先生
高雄市燕巢區深水路4巷67號 103.4.26 247位 總數600個穴位,可重複使用
19 自辦 (私立)麥比拉生命園區樹葬區 不限設籍地 由教徒隨喜奉獻 07-6993089 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684號 103.7.14 0位  
屏東縣 20 本部
補助
林邊鄉第六公墓樹葬區 不限設籍地 樹/花葬$8,000/位、壁葬本鄉15,000/位;外鄉$25,000/位 08-8755123#1509戴小姐 屏東縣林邊鄉水利村豐作路88-128號 93 7位  
21 本部
補助
九如鄉「思親園」納骨塔 不限設籍地 本鄉樹/花葬免費;
外鄉$10000/位
08-7397350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中路21號 101.4.12 89位 目前推動無主墳樹葬
22 本部
補助
麟洛鄉第一公墓 不限設籍地 樹葬$10000/位
灑葬$3000/位
08-7215957 溫先生 屏東縣麟洛鄉麟頂村成功路 101.9.25 5,017位 目前先推動無主墳樹葬
宜蘭縣 23 自辦 宜蘭縣殯葬管理所「員山福園」 不限設籍地 樹葬$5,000/位
灑葬$2,500/位
03-9220433#50 宜蘭縣員山鄉湖東村蜊埤路27號 96.10 228位  
花蓮縣 24 自辦 花蓮縣鳳林鎮骨灰拋灑植存區 不限設籍地 本鎮$3,000/位
非本鎮$5,000/位
03-8762771#168 花蓮縣鳳林鎮民權路21巷26號 101.10.8 128位  
臺東縣 25 本部
補助
卑南鄉初鹿公墓「朝安堂」多元化葬區 不限設籍地 $10,000/位 089-381368#353 臺東縣卑南鄉初鹿村梅園路朝安11巷1號 95.3 51位  
26 本部
補助
太麻里鄉三和公墓 不限設籍地 無主免費
本鄉$2,000/位
外鄉$3,000/位
089-781301#20 (鄉公所):臺東縣太麻里鄉泰和村民權路58號 101 373位 其中400位為無主
27 本部
補助
臺東市殯葬所懷恩園區 不限設籍地 本市$9,000/位;本縣$13,500/位;外縣$18,000/位 089-230016 臺東縣臺東市民航路200巷100號 103.5 12位  
金門縣 28 自辦 金城公墓樹葬及灑葬區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82-318823#66901 金門縣金寧鄉盤果路230號 95 11位  

目前全國公墓外已可實施骨灰植存地點計有2處,自92年至今已辦理4,534位 (資料統計至104.12.31)

 

縣市別 項次 經費
來源
名稱 資格限制 收費標準 電話 地址 啟用年度 使用狀況 備註
新北市 1 自辦 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2-22571207#128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半嶺子小段342地號土地(法鼓山佛教教育園區內 96.11.24 4,053位  
2 自辦 三芝櫻花生命園區 不限設籍地 免費 02-22571207#105 新北市三芝區圓山村內柑仔25-1號 102.4.22 481位  


本頁資訊轉載自
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環保自然葬專區」:http://mort.moi.gov.tw/frontsite/nature/newsAction.do?method=viewContentList&siteId=MTAz&subMenuId=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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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資訊內容轉載自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   > 常見問答: 請問如何申請海葬?

一、申請資格為:亡者或申請人(親屬)其中一人設籍北、新北、桃3 縣市轄內為優先。
二、檢附文件:
1.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明影本(正反面)並攜帶正本以供核對。(如委託代辦者,需另附委託書
2.檢附受葬者之火化許可證明影本,並攜帶正本以供核對。
3.當日需陪同申請人海上拋灑骨灰者(限2人),亦需檢附身份證明文件
4.申請人可由 http://www.mso.taipei.gov.tw   下載申請書或電洽臺北市殯葬管理處(02-87329704) 索取報名表格及詢問相關問題。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www.mso.taipei.gov.tw/ct.asp?xitem=9747353&CtNode=22755&mp=10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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